据梅州168网友爆料,兴宁东福苑小区,有一个地方常年污水横流,臭味熏天,曾经跟城综局和居委反映过,没有办法处理。
据报料人称,居委和城综局他们有跟业主沟通过,但是没人愿意出钱整改……
小编觉得,如果是业主们需要共同承担费用的,理应一起出钱分摊!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