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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网2020】已逮捕3人 你轻视的行为正涉嫌犯罪

mz168 2020-7-10 19:13:46      0 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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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你要注意了

这么做涉嫌犯罪!


兴宁市公安局通报两起典型案例


杨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日前,经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杨某和陈某执行逮捕。为获取利益,犯罪嫌疑人杨某和陈某利用职务便利,买卖手机卡五十多张。近日,兴宁警方在“净网2020”专项行动中,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嫌疑人2名,并破获诈骗案多宗。

2020年4月,兴宁市公安局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一网民在网络上叫卖手机卡,并宣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手机卡均可提供,且手机卡已实名制注册。网警立即对该网民展开侦查,发现该网民杨某(男,梅州市人),为广州一联通营业厅的外聘工作人员,同伙还有其表哥陈某。4月16日,民警在广州市一出租屋内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并查获手机卡开卡器和手机白卡等涉案物品一批。其同伙陈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和陈某交代,从2019年9月份开始,杨某利用自己是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的便利,用亲戚、朋友同学、客户的身份证多次办理注销手机卡,并将办理的手机卡以一张120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陈某。犯罪嫌疑人陈某再将手机卡以一张180元的价格卖给涉诈骗人员袁某等人。


目前,嫌疑人杨某和陈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罗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18年9月,在家待业的犯罪嫌疑人罗某为获利,在明知犯罪嫌疑人丘某和罗某(均涉诈骗被公安机关处理)等人利用其名下银行卡用于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卖给丘某等人。丘某等人在购得犯罪嫌疑人罗某的银行卡后,将银行卡用于转移被诈骗事主童某、王某、侯某等人的诈骗款。至案发,犯罪嫌疑人罗某的银行卡被丘某等人用于支付结算诈骗金额达30多万元。2020年7月10日,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逮捕。

 

警方提醒:

手机卡、银行卡均包含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出租、出借他人或自己名下的手机卡、身份证、银行卡获利,就是不法分子的帮凶;即使你没有参与诈骗、洗钱等犯罪也已触犯法律,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方将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履行职责或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警方将从重从严打击。


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

(兴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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