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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上丰村灾民安置款下落不明,灾民生活陷于困境

梅水论 2016-5-19 21:07:15      0 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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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广东省在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上丰村成立省属四望嶂矿务局,及上丰矿。1999年四望嶂矿务局破产。该矿务局及上丰矿累计生产40余年,因为上丰村位于上丰矿地表上,在40余年煤矿开采过程中,上丰村地表以下严重挖空,导致上丰村地面下沉,房屋开裂倒塌,地表无饮用水资源。农田根本无法耕种,村里有田无法耕种,村民靠什么生活?房屋因为开裂不敢住,农田无法耕种,村民生活饮用水的源头也被破坏了,这又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上丰村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重灾区!!      


在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下,经各级领导慎重讨论及研究决定,为村民做好搬迁安置工作,解决村民难题,省政府特批了几千万元为上丰村灾民专项搬迁安置费用的款项。但是,在县政府的政策规定下,计划生育内有户口的村民每人领取2000元生活安置费及3000元房屋安置费,全村村民约领取到费用总额为600余万元,省政府特批的上丰村民搬迁安置款项有几千万元,除去600余万剩余款额至今下落不明。上丰村民多次申请各级政府对于省政府特批上丰村村民的搬迁安置费用作出公开公示的合理请求,但村民没收到过各级政府的任何答复。1999年,平远县捷丰·健华两公司负责接管开采上丰矿余矿资源,并且负责上丰灾民后续安置费用。同时,1999年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县政府出台:平府函{1999}26号文件,平府函{1999}26号文规定下,由县政府向捷丰·健华两公司的实际产量收取8元吨/煤作为上丰灾民搬迁安置费用,但是,县政府至今未对此款项去向作任何公示,上丰灾民多次向县·镇·村三级公开公示所有安置款项的去向及使用情况,但至今三级政府对灾民作出不理不睬的态度。上丰村灾民生活已经连最低的生活保障都达不到,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政府作为人民公仆,却对于上丰灾民现状作有理不睬的态度。央府的带领下要实行三通,可我们灾民连水都不通,饮用水需要我们自己去载无污染的水,有线电视我们也没通,看电视都用卫星锅收看,真的太惨了!!!!1999年平远县县政府规定,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为上丰灾民捐款,捐款约二十余万元,款项也下落不明,没有过公开公示。我村灾民为了国家建设,抛家舍业,就连中央财政对农村农田直补我们上丰灾民2009年1月12号才开始享受。我们上丰灾民的现状难道就是与生俱来的吗?还是怨祖先要在此安居?难道我们上丰村灾民连人权都没有了吗?????灾民灾地欢迎各领导巡查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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