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兴宁城区
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兴市府〔2025〕40 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可靠性和预警能力,结合全民国防教育日,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市人民政府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兴宁城区实施2025年度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届时城区将启动30台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兴宁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时政频道、广播FM98.9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请广大市民了解防空警报信号鸣响规定,注意听辨,听(看) 到防空警报信号时不要惊慌,除在部分社区开展人员疏散掩蔽演习外, 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五、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三种警报各鸣响1次,每次间隔3分钟,持续时间共15分钟, 间隔期间兴宁市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时政频道播放人防宣传视频。
特此通告。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