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台风“桦加沙”防御期间开展进山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抗击18号台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台风“桦加沙”防御期间严禁开展进山活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增强风险意识,严禁一切进山活动。台风影响期间,山区、林区地质环境不稳定,山体滑坡、泥石流、危石崩塌、树木倒伏等灾害风险升高,进山人员生命安全面临极大威胁。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本级三防指挥部结束应急响应为止,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进入山区、林区开展造林、抚育、采伐、采集、勘探、施工、旅游、露营、登山、祭拜等一切活动。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进山作业单位必须立即停止山区、林区内所有野外作业,提前撤离全部人员和机械设备,并妥善安置到安全地带。
二、强化巡查劝导,全面落实管控措施。各县(市、区)要通过森林广播、乡村大喇叭、微信短信群发等多种渠道,将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和封山禁入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个山头、每家农户、每个人。要立即组织基层力量,在所有进山路口、林区入口、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旅游步道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立警戒隔离措施,并安排专人值守,坚决劝返试图进山人员,防止人员擅自进山作业或活动。
三、压实防御责任,确保人员绝对安全。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要对各镇(街)、各村(社区)人员进山管控情况进行调度检查,核查进山路口值守、作业人员撤离等情况。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关注雨水风情,保持通信设备信号畅通,如巡查值守过程中发现险情,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报告三防指挥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