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四川大堤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石新平等5人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丰人社催字〔2025〕7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丰人社催字〔2025〕7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