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梅县区府函〔2025〕67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府直属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4〕205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24〕170号)《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梅县区府函〔2025〕2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区政府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区政府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
1.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2.宣布失效的其他区政府文件目录(4件)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