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南寿峰养生大药房被诉最新情况公告!

mz168 已认证 发布时间:2025-10-27 18:38:52

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南寿峰养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黄春华公民诉你单位工资支付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5〕438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2025年5月工资2071.68元。因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南寿峰养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正芳、罗娜、史会丽、王准、谢南辉、黄春华、刘美芳、温柔、叶萍、张春贵、邓伟红、邓素映、吴文婷、林霜、李翠霞分别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5〕372-384、392-393号),本委已依法作缺席裁决。因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梅县劳人仲案字〔2025〕372-384、392-39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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