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实施免费办公工作方案试行》《梅州市“免费办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牵头主管部门审核,拟通过汗青云台(广东)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兴宁市图书馆老馆一至三层作为“免费办公”场所,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通过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外资外贸投资促进股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或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6日(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3-3310692
附件:兴宁市“免费办公”拟通过申请企业名单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