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兴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层派出所、交通管理大队基层中队勤务辅警4名,交通管理大队铁骑队队员6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5年1月16日至2008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应聘铁骑队队员岗位要求身高在173厘米以上;
4、应聘铁骑队队员岗位的需持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熟练掌握驾驶二轮摩托车技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米×4折返跑、1000米中长跑、纵跳摸高,测评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公安基础知识,实行闭卷考试方式。应聘铁骑队队员岗位的,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专业技术测评,测评驾驶二轮摩托车技术;
(三)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等进行综合测评;
(四)考试总成绩。勤务辅警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铁骑队队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术测评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名单在公众号“兴宁公安”进行公示,按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三、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按照《兴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事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和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报名地点:兴宁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53-3186368(工作时间)。
兴宁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