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坚力,男,大专文化,经济师 ,1963年出生,1977年毕业于永和中学。1978年参加工作。曾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人物经历:
历任深圳宝安区友谊球阀厂厂长、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曾任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兴宁市政协副主席、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兴宁市工商联主席、河源市政协常委。
曾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现任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职务任免:
2020年7月3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日收到董事长张坚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以来,至今张坚力先生居住在澳大利亚,未知何时才能回到公司现场工作。对此,身为董事长,张坚力先生认为自己不能完全满足勤勉尽责的任职要求。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管理,张坚力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辞去目前所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以及所兼任的所有职务。
人物事件:
2021年12月7日晚间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坚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张坚力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ST广珠实际控制人之一,涉嫌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
一、*ST广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ST广珠应当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由于张坚力隐瞒上述事项,导致广东明珠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二、*ST广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ST广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金额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由于张坚力隐瞒上述事项,导致广东明珠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证监局认为,张坚力作为*ST广珠实际控制人之一,组织、策划和指使有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到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证监局拟决定对张坚力予以警告,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2年3月20日,*ST广珠发布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存在从2016年-2021年跨度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行政处罚,张坚力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决策、指使相关关联交易,对其处以罚款150万元。张坚力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因组织、策划和指使有关人员实施上述关联交易,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广东明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已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