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平远县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平远县殡仪馆负责人刘军铭套取公款用于违规接待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县殡仪馆多次以节日补助名义违规向该馆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补贴。2018年至2024年,刘军铭多次授意通过虚构、虚大采购项目支出的方式套取县殡仪馆资金用于支付违规接待的费用。2023年,刘军铭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先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刘军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平远县仁居镇仁居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潘亮套取公款用于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2021年,潘亮在担任仁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虚大工程项目开支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发放补助、违规公款宴请。潘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案例,或套取公款支付违规接待费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或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受礼品,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敬畏、不收敛、不知止,是党性修养不强、纪律观念淡薄、作风不严不实的典型表现。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把纠治“四风”问题作为检验党性修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标尺,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主动抓、用心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增强纪律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刻绷紧拒腐防变之弦,坚守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彰显学习教育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将纠治“四风”问题与整治政绩观偏差问题统筹推进、一体落实,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群,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灵活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大数据监督等方式,精准发现顶风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从严处置,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来源:平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