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聊聊这位兴宁人,很少人知道他,他是一位民族工商业家,他的一生为兴宁县交通、运输、电信、医疗、教育、电力、商业、纺织、房地产建设作出了非凡的贡献。他就是——罗汉才。

罗汉才(1904——1956),广东兴宁龙田苑塘乡人,早年为兴宁兴光电灯公司经理,为兴宁城镇照明、工业用电竭尽全力;他又组织成立电话公司,为兴宁电信行业始祖。
抗日战争时期,他积极投身于兴宁的交通建设事业,组织筹集资金修建从兴城至龙田的兴田公路,并自荐担任筑路总办。他还创办了同昌行车公司,经营兴城至龙田的短途客货运输,成为兴宁汽车运输行业的创始人。此外,他开设了兴业汽车用品材料商行,专营汽车零部件,并拓展长途客货运输业务,承接从兴宁通往粤北、江西、湖南、福建等地的客货运输任务。
为推动家乡经济发展,他与族人合作在龙田苑塘兴办霖兴织布工厂,广泛吸纳本地乡人就业;同时入股兴宁织布行业的睦仁公司,参与公司领导工作,扩大布匹的生产与销售,有力促进了兴宁纺织业及布匹加工业的发展。
他还积极投身兴宁城区的房地产建设,在宝华路、高华路、兴田路兴建多间商铺及车房,并在宝华路创办光明肥皂厂,生产销售家用肥皂。他为兴城新辟的两条街道命名为“宝华路”和“高华路”,这两条街名沿用至今。
在广州,他开设了广福安客货栈商行;在香港九龙钻石山创办合成兴打石工厂,供应港九地区的建筑用石料。他还积极参与兴宁的教育与卫生事业建设:协助其兄罗雄才筹建兴宁高级职业学校,参与协办兴宁商业学校和卫生学校(即今兴宁卫生学校),并参与兴建兴宁民众医院(即今兴宁人民医院)。他资助龙田中学、苑塘小学、居公桥小学办学,乐善好施,关心乡里:出资修建兴田公路草鞋岗至居公桥段的行车道路,并为家乡的贫困老人送衣、送粮、送药。
除了这些方面,还要提的是他的另一方面:
1949年,罗汉才受国民党兴宁县县长谢海筹迫害。1954年,兴宁县人民法院以“反革命恶霸”罪判处罗汉才有期徒刑15年,1956年罗汉才在内蒙服刑期间病逝,时年52岁。
1985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罗汉才彻底平反,平反判决书上指出:罗汉才解放前一贯经商,并为和平解放兴宁作过贡献,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均为失实,定性科刑均属不当,应以纠正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