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5年7月3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陈思忠的兴宁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何伟洪的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陈伟东的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兵为兴宁市财政局局长;
罗辉为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斌为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5年7月3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远辉的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曾世欣的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健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罗双辉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罗苑丛为兴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5年7月3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接受:
黄佑鹏辞去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