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交警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案例。
2026年6月3日下午,梅州交警在蓝坊镇石中村某路口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状态异常。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核载3人、实载17人,其中,货箱违法搭载了14名务工人员。经查,该车司机曾某为段某的雇员,日常负责开货车接送务工人员往返工地。目前,该货车驾驶人曾某、雇主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6月4日,公安交管部门迅速约谈了涉事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来源:梅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