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永和镇府前路为交通严管路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持续深化美丽圩镇建设、全面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进一步规范我镇圩镇道路通行秩序,有效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通行等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划定交通严路并公告如下:
一、严管范围
永和镇府前路门楼至镇政府(长约0.5公里),一共113个汽车车位,69个摩托车位,须按照停车位规范停放。
二、严管时段
实行全天24小时常态化严格管理,无时段豁免。
三、严管内容
(一)严管违法停车。除道路施划的正规停车泊位外,全路段严禁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随意停放、临时占道停靠;严禁压线停车、逆向停车、双排停车、占用路口。
(二)严管各类交通陋习。严查车辆逆行、随意变道、不礼让行人、超速行驶、乱鸣喇叭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管占道经营占道堆物。沿街商铺严禁出店经营、占道摆摊、私设障碍物、私划停车位,严禁占用公共道路堆放杂物、物料,影响通行。
(四)严禁乱搭建、乱张贴、乱拉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搭建任何建(构)筑物或设施。禁止在建筑物立面、电线杆、路灯杆等公共设施上随意张贴、涂写广告、拉挂横幅、私接管线或晾晒物品。
(五)严禁随意放置垃圾。圩镇范围内所有居民、商户须按规定放置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
四、严管措施
本次严管整治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劝导期
自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此阶段以宣传告知、现场劝导、警示教育为主,对轻微违法停车行为以劝导整改为主,引导广大车主规范停放车辆。
(二)正式执法期
自2026年9月1日00时起,正式从严执法。公安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采取路面巡查的方式,对府前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违法停车车辆一律取证处罚,对拒不驶离、严重阻碍交通的车辆依法实施拖移,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六乱”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保持街道干净整洁。
良好的镇容镇貌与交通秩序关乎每一位居民的福祉。我们诚挚呼吁广大居民、商户及驾驶人积极支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从自身做起,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美好家园。
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兴宁市公安局永和派出所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