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查证,梅州市梅江区业余足球协会、梅州市梅江区东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均存连续多年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违法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梅州市梅江区业余足球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 梅州市梅江区东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出 “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在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后,将以上2家单位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2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物品通知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本决定自政府网站公告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同时废止。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
2026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0753-2192118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0号梅江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