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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兴宁市第一小学招募见习教师公告

mz168 2026-08-22 19:44:12 给TA发私信

2026年兴宁市第一小学招募见习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提升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支撑力。结合工作实际,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6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近两年内(2025年、2026年毕业生)未就业(未领取过见习补贴)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所学专业与应聘见习教师岗位学科相一致或相近,或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招募见习岗位

(一)小学语文3名;

(二)小学数学3名;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将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79092970@qq.com,邮件主题请备注为“见习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报名材料如下

(1)《兴宁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扫描件。


3.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

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谈,参加面谈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审核后退回;根据面谈情况,择优录取,签订见习协议书。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见习期及待遇

(一)见习期为11个月,期间给予每月不少于2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

(二)见习基地按政策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单项购买工伤保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和《梅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人社〔2011〕20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9〕153号)的规定和见习基地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兴宁市第一小学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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