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取证的公告
梅县交技监[2026] 4号
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摩托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26年9月10日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