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宁新街道黄岭村王屋村村民:霸占村道、无视村民诉求、涉嫌违法违规审批建房,恳请严查!
梅州兴宁市宁新街道黄岭村!非法建设!出现长期霸占公共村道建房、无视村民合理诉求、涉嫌违法违规审批的民生乱象,村民维权长达一年多,至今无人处理、无人答复、问题持续恶化!
该建筑霸占村道建房,村民多次向上级部门实名反映、层层诉求,整整一年多时间,相关部门对村民无任何答复。村民在此存在质疑!不顾法文法规可以违规建设?为什么村民诉求石沉大海?村民多次跟包工头沟通,包工头对村民的争议也置之不理!多次强行施工!在土地纠纷没有处理清楚前,现任其建设!恳请纪委相关部门核查现场施工合规性,核实是否存在超红线、超面积建设情况。
霸占村道在先、无视诉求在后、无证施工持续、审批疑点重重!
根据国家、广东省及兴宁市最新农村自建房法律法规,明确硬性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宅基地严禁占用公共村道、集体通行用地。
一切建房必须一户一宅、先批后建,未批先建属于违法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农村建房必须双证齐全: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无证施工、强行施工,属于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三、广东省【粤农农规〔2020〕3号】(广东建房最高准则)
1. 宅基地审批必须村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2. 必须征求相邻村民意见
3. 邻里明确反对、存在道路争议、侵占公共通道——依法不得审批、不得动工
4. 审批缺公示、缺民意征求、缺程序流程 = 审批程序违法、无效审批
四、兴宁市宁新街道明确建房标准(平原城郊)
• 宅基地占地 ≤80㎡
• 建筑层数 ≤4层
• 总高度 ≤15米
• 总建筑面积 ≤450㎡
严禁侵占集体村道、巷道、公共通行空间!
五、《民法典》相邻权规定
建房不得堵塞通道、不得影响邻里通行、采光、安全。
霸占公共道路建房,本身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村民五大核心质疑(句句属实、有据可查)
1、公共村道属于全村集体资产,凭什么被私人长期霸占建房?
2、一年多全体村民持续诉求、持续反映,为何政府部门置之不理、不予答复?
3、在道路被占、村民反对、争议巨大的前提下,为何能持续强行施工?
4、该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审批、程序造假、未公示、未征求民意?是否存在违规放行?
5、恳请核查现场施工合规性,核实是否存在超红线、超面积建设情况。
村民只想讨一个公道:
集体村道,不能私人霸占!
合法法规,不能形同虚设!
百姓诉求,不能石沉大海!
违规审批,必须严查追责!
恳请梅州市纪委、信访局、自然资源局、宁新街道办事处立即实地核查、调取全套审批档案、严查违法审批行为、责令停止违规施工、归还被霸占村道、还村民安全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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