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来说说兴宁上市公司——广东明珠的事,广东证监局10月12日公示一则监管决定,《关于对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黄丙娣、张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23号》,监管文书落款为9月21日。
经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中旬收到有关安全生产部门对部分产线进行停产整改的通知,但公司迟至2026年8月5日才披露临时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黄丙娣、董事会秘书张媚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从公司今年以来的合规情况看,除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外,上交所同日亦下发监管警示决定,认定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对黄丙娣、张媚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回应称,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9月30日,张媚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转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由唐黎明接任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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