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通报一单位拖欠4名工人工资

mz168 已认证 发布时间:2025-07-30 17:07:46

举证通知书

梅区人社监案举证字〔2025〕1608号


行政相对人:芜湖市全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人工资一案,因我局文书邮寄到你单位被拒收,无法送达。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告送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示送达举证通知书(梅区人社监案举证字〔2025〕1608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依法履行举证责任,逾期仍未履行的,将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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