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一不动产权证作废!因法院判决…

mz168 已认证 发布时间:2025-08-14 19:41:21

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作废公告-黄俊、柯红英-粤(2021)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988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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