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死亡!兴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通报…

mz168 已认证 发布时间:2025-08-16 19:07:56

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1—7月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特别是近期的集中攻坚和动态调度下,全市上下锚定上级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持续加大,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压实,重点领域整治初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今年1—7月,共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80%、80%、100%,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1-7月,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治本攻坚工作17次,现场督导检查49次;市有关部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80家、1158次,全市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53个,完成整改147个,整改率96.08%。与2024年同期相比,全市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数量同比增长104%。全市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32.12个,企业自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百分比为45.75%。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为15.66%,暗查暗访占部门检查次数占比为1.73%,约谈通报占行政处罚总次数比例为40.48%,发布警示函占部门检查总次数比例为1.38%。


  (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排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共153个。排查数量较多的是:市消防救援大队(61个)、市交通运输局(22个)、市应急管理局(20个)、市卫健局(11个)、市水务局(6个)、市住建局(5个)、市公安局(5个)。至今仍未排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成员单位有:市自然资源局、市民宗局、市气象局。


  (二)挂牌督办、暗查暗访、约谈通报、发布警示函情况


   1.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13次,数量较多的是:市卫健局(5次)、市应急管理局(2次)、市工业园管委会(2次)、市文广旅体局(2次)、市交通运输局(1次)、市消防救援大队(1次),其余单位均未上报政府挂牌督办数据。


   2.全市暗查暗访20家次,数量较多的是:市消防救援大队(12次)、市应急管理局(5次)、市交通运输局(3次),其余单位均未上报暗查暗访数据。


   3.全市约谈通报17次,均为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其余单位均未上报约谈通报数据。


   4.全市发布警示函16份,市消防救援大队(14次)、市应急管理局(1次)、市林业局(1次),其余单位均未上报约谈通报数据。


   二、存在问题


  (一)整改率偏低,挂牌率不足。截至7月31日,梅州市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670个,兴宁市仅153个(排名倒数第二);兴宁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6.07%(高于梅州市平均95.69%,低于全省平均97.19%)、挂牌率15.66%(低于梅州市48.26%)。这说明我市在隐患整改工作中存在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重排查记录、轻闭环管理”的现象,同时挂牌督办机制运用不充分,未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影响了整体整改成效。


  (二)安全责任落实仍有薄弱环节。截至7月31日,我市暗查暗访次数占比仅为1.73%(高于梅州平均1.31%,低于全省平均2.82%);发布安全生产警示函份数占检查总次数百分比为1.38%(低于梅州市4.41%)。这表明我市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单位仍存在监管方式单一、手段刚性不足的问题,过度依赖常规检查,对暗查暗访、约谈提醒、下发警示函等有力监管措施运用不充分、不及时。监管方式仍以常规检查为主,监管手段相对单一,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主动发现问题和预警防控的意识有待提升。企业主体方面,自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有待提升,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隐患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需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推动企业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此外,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填报情况,当前自然资源、气象、民宗等3个单位仍未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暴露出风险排查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抓紧督促整改。


  (三)信息系统数据填报质量有待提升。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审核过程中,部分单位仍存在填报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常见问题包括:检查单位填写不准确、检查人员未按规定录入两人以上姓名、整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信息缺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未完整录入、被驳回数据长期未修正重新提交等。上述问题反复出现,反映出部分单位对数据填报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各级各部门务必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审核,压实填报责任,切实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杜绝低级错误反复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管控,持续巩固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但稳中有忧、稳中有险,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强化建筑施工、危化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消防、工贸、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严防局部风险演变为事故。要深化“一件事”全链条整治,聚焦薄弱环节,破解“老大难”问题。推动“千名干部挂千企”与“万名专家下基层”融合,落实“干部驻企+专家会诊+专项攻坚”机制,领导干部带头下沉,提升企业自主查改隐患能力。加强过程督导,通过通报、提醒函、暗访、曝光等方式压实责任。抓实安全培训、标准化建设、“安责险”等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底线。


  (二)持续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针对当前我市排查治理质效不高,特别是企业自查发现重大隐患比率偏低的问题,要强化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抓紧落实完善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要进一步优化部门执法检查手段,在坚持一般常规性检查的同时,增加专家暗查暗访的次数和频次,实现基层减负和提质增效双赢。要持续深入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聚焦材料设备质量、生产技术工艺、人员技能素质、安全监管制度等全流程各环节,积极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


  (三)毫不放松持续做好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及工情动态,加强与气象、水文、交通、水务、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风险会商研判,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后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落实“九个必须”硬措施,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必要时果断停工、停产、停业及人员撤离。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灾害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1-7月份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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