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途经梅州时发生车祸,赔偿款迟迟不见,被执行人又消失…最后……

mz168 已认证 发布时间:2025-08-25 13:40:00

“感谢法院一直没有放弃我的案子,这十几年你们付出太多了。”日前,申请执行人余丽娟(化名)在与法官的通话中,声音哽咽表达感激之情。

一起历时十几年、几经波折的交通事故赔偿积案也终于尘埃落定。


飞来横祸 判决落地难履行


时间回溯到2013年春节后,江西赣州的余丽娟结束了与家人团聚的时光,乘坐摩托车返回广东汕头务工。在途经梅州时,一辆重型半挂车疾驰而来,将余丽娟撞倒在地。

这场飞来横祸给余丽娟和她的家庭带来了重创,车祸导致的骨盆多发骨折让她的下半身几乎瘫痪,丈夫不得不放弃工作留在家中照顾她,家里还有4个未成年的孩子,顿时整个家被阴霾团团笼罩。

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属于履职行为,肇事牵引车及挂车均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经梅江区法院一审和梅州中院二审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赔付77万元,牵引车所属公司、挂车所有人韩某共同赔偿3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如期履行赔偿义务,但运输公司和韩某的赔偿款却迟迟不见,2014年10月,案件由梅江区法院立案执行。

然而,电话联系不上,两名被执行人又远在1800公里之外的河北,当年的执行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

回想起余丽娟丈夫一脸的愁苦,执行干警决定,踏上北上的列车,寻找消失的被执行人。

“同志,你们找的这个人早就不住这里了。”

在四处寻访韩某几天后,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话让执行干警的心沉到了谷底。而运输公司经过几次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地址早已失效,实际经营场所更是无从查起。

最终,只能先冻结划扣运输公司账户的一万多元,因没有查到公司和韩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一波三折 房产拍卖又受阻


时间一年年过去,执行干警已经换了一批又一批,但对两名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定期查询,已经成了执行局雷打不动的“规矩”。

“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了!”

在2020年的一次例行查询中,转机出现了。彼时全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已经趋于完善,执行干警在系统中查到韩某在石家庄辛集市有一套房产,马上委托辛集法院对该处房产进行查封。

时隔9年,执行干警再次踏上前往石家庄的列车。

可他们按照产权登记的地址找了两天,却始终找不到这套房产的所在之处,就连当地房产中介都表示没有听过这个小区的名字。干警们只好来到辛集法院寻求协助。

“巧了,我就住在这个小区。”一位辛集法院的干警脱口而出。原来,小区在建成后就改了名字,产权证上登记的还是旧称,难怪在当地鲜有人知。

在辛集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对该处房产张贴了执行公告,房产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可是司法拍卖并不顺利,韩某名下的房产经一拍、二拍和变卖程序均无人出价竞买,执行再次陷入了僵局。

“法官,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已经花光了,我实在等不起了,我申请用这套房子抵债,行吗?”在一次电话回访中,余丽娟的声音充满了疲惫和恳求。


合力攻坚 十年积案终化解


房子远在石家庄,“以物抵债”显然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只有促成主动履行,才能更快解决余丽娟的困境。执行干警委托辛集法院协助调查,几经周折取得了韩某的联系方式。

“法官,这套房子是我唯一住处,能不能再等我想想办法。”在电话里,韩某一直采取迂回战术,几次之后再不接听电话。

“必须再去一趟石家庄!”

执行干警第三次奔赴石家庄。这一次出行,他们事先联系了辛集法院,制定两地法院联合执行方案。

“如果拒不执行这笔赔偿款,我们将依法强制腾房,按照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面对两地执行干警的威慑,韩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拖”字诀不管用了。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在积极做运输公司的工作。在案件恢复执行后,梅江区法院果断将运输公司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历任法人代表李某、张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4年年底,执行干警接到了李某的电话。“我只是个‘挂名’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某。”李某称自己只是曾经的员工,并表示愿意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约出来谈谈。

在李某的协助下,执行干警与运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见了面。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和耐心沟通下,王某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两地法院执行干警联合上门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促成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最终,在两地法院的不懈努力下,余丽娟与被执行人韩某、运输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两名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一次性向余丽娟付清了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

跨越十个寒暑、奔袭一万多公里,这场寻找消失的被执行人征途,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梅江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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