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执行人车辆所在位置已确认。”“收到,高速上正下大雨,放心,我们马上赶到。”近日,兴宁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驱车奔赴东莞市虎门镇,历经11小时往返超600公里,成功将查封车辆扣押至法院,为后续案件执行打开了突破口。
汽车租赁公司与彭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彭某需支付租金、尾款等款项18万余元,租赁公司对案涉抵押车辆具有优先受偿权。然而彭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租赁公司只好向兴宁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兴宁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彭某财产进行查封、冻结,而彭某却处于失联状态,有意躲避执行。案涉抵押车辆属于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彭某长期不在本地居住,车辆行踪一直未被发现,无法实际控制。直到申请执行人租赁公司向法院提供了车辆位置线索,案件迎来了转机。
上午9时,兴宁法院快速响应,组成执行小组出发前往东莞市。行动中,执行小组与申请执行人相互配合,线上实时联系、线下蹲守追踪。因车辆正由彭某的丈夫驾驶用于送货,在辗转变换多处位置后,执行干警于下午15时查找到车辆。
面对突然到场的执行干警,彭某的丈夫慌了神。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彭某,严肃释明法律规定及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经过积极劝说和阐明利害,彭某及其丈夫主动配合扣押车辆,同时表示会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尽力筹款,若协商不成则愿意配合完成车辆评估拍卖工作。最终,执行干警半小时高效完成扣押手续。晚上20时,该车辆顺利扣押至兴宁法院。
当天,执行小组还分工合作完成了2起案件的查人找物工作。
(兴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