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梅县区民政和人社监字〔2025〕第80号)
梅州市梅县区甜园社甜品店: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阮佳婷工资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梅县区民政和人社监字〔2025〕第8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