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主持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曾秋勇及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罗文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黄志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批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会议同意接受谢明扬辞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罗国强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陈利聪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张婷为兴宁市人民法院叶塘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兴宁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