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一电梯公司拖欠工资,无法联系!

mz168 已认证 发布时间:2025-09-05 20:20:12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梅县区民政和人社监字〔2024〕第80号)


梅州市嘉集电梯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王艳军工资一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梅县区民政和人社监字〔2024〕第8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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