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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房管局收取评估费发票不给交费人

民生168 2016-6-22 15:14:28      0 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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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2013年8月在优山美地购一套新房,按揭付款,后接到通知说要到房管局交纳“评估费”,现已3年过去了,钱交纳了,发票至今没有给我提供。今天我到 房管局要求其提供我交纳的评估费的发票,财务室的人员回复是发票还在,她们工作量大,我们交费人又不用报销,拿着发票也没有用,不会帮我找发票,我对此很 生气,你们是服务单位,收了我们交费人的钱,发票不提供,这是不是违规???我现申请政府部门给予解决,否则我会认为他们不作为,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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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6-6-22 15:14: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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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6年6月7日与信访人张小姐联系并于2016年6月8日将发票交给其亲属,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服务质量作出批评教育,责成其立即整改。
平远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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