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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路给官田广场商家

民生168 2016-7-5 13:30:07      0 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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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田广场的整改一方面是给广场带来了安全、整洁、清静的环境,但另一方面也给广场40多家商家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严重影响了客人来官田广场的消费,造成官田广场众多商家营业额直线下降。官田广场的封堵,使得车辆没有地方停车,在天堂鸟门口设立的几个车位远远不能满足 广场商家及顾客的需要,造成想来广场商店消费的客人只能远走别的地方。官田广场的店铺租金每平方米每月在100元左右,每间店面的租金都要六七千元,再加 上税收,水电费,员工的工资,为员工交的社保,平均下来,每天每间店都需要上千元的支出开支,现今的时代,电商、微商对实体商家的冲击已让实体商家的经营 举步维艰,实体商家的经营已相当不容易,现如今封堵官田广场禁止车辆的进入更让商家雪上加霜,造成商家人心惶惶,更有商家贴出转让店铺为求减少损失。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 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 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的道路网系统”。官田广场是商住型的休闲购物广场,里面很多商家都是住在商铺二楼,生活及经营都在广场里面,道路的畅通是入驻广场商家的 首要条件,所以,也希望官田广场的整改也按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来完成。
官田广场广大商家一致请求县委县府各位领导在整改官田广场时能考虑驻场商家的利益,在美化净化、争创卫生城市的同时,把商家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真正构建和谐休闲的平远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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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6-7-5 13:30:1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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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反映的来信已收悉,经我中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官田广场是广大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由于广场内车辆乱停乱放、商贩乱摆乱卖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广大市民的休闲活动和出行安全,同时又是广大市民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维护官田广场交通秩序,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乐、祥和的休闲场所,在县消防大队科学预留了消防通道的情况下,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公安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论证后禁止汽车类机动车辆在县城官田广场通行,并于2月1日发出《关于县城官田广场禁止汽车类机动车辆通行的通告》。
二、处理意见:
禁止汽车类机动车辆在官田休闲广场通行,是为了保障广大市民安全等合法权益,给市民提供一个安乐、祥和的休闲场所,是从整体利益出发,是为了顾全大局;禁止汽车类机动车辆在官田休闲广场通行,较好地做到了还路于人民,有效遏制了广场内车辆乱停乱放、商贩乱摆乱卖等违法行为;禁止汽车类机动车辆在县官田休闲广场通行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同时也顺民意,是通过论证的,科学的、合理的。鉴于上述情况,对于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中心认为不宜进行调整。望你们理解和支持,谢谢!

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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