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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6-8-4 23: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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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多次派员到现场巡查了解,暂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现象。县城区生活垃圾(包括落叶)的清扫和清运工作由县环卫所负责,我中心已督促县环卫所加强保洁承包公司清扫人员的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垃圾杂物等,并要求县城监大队做好城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杜绝焚烧垃圾现象再次发生。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不要在生活区焚烧垃圾树叶,若发现有人焚烧垃圾树叶,请及时制止或联系县城监大队、县环卫所。县城监大队投诉电话:8828736,县环卫所投诉电话:8824493。
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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