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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取煤矸石焚烧造成山火隐患

民生168 2016-8-4 23:17:18      0 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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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平远县石正镇上丰村半坑和横坑煤矸石堆场有两个私人业主(王文明和王国安)在未经任何行政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取煤矸石进行燃烧加工(据说燃烧加工后销售 用作水泥厂填充料)和破碎,因破碎和焚烧煤矸石今年3月3日已经引发过山火,引发山火后一段时间已经停止煤矸石燃烧,但近期又在复烧,投诉石正镇政府多次 都无结果,为防止再次引发山火,希望相关部门出面制止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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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6-8-4 23:17: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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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作组到上丰村走访调查了解,上丰村周边现有露天焚烧煤矸石点共五处,分别为兴发煤矿、丰盛矿、昌发矿、先丰煤矿、上丰老井;涉铸造渣作坊1家,为上丰老井胡颜兵铸造渣生产作坊。现场检查时,兴发煤矿正常生产,其余四家停产;胡颜兵铸造渣生产作坊停产。自2016年3月29日至今,我镇已多次接到上丰村民信访反映关于上丰村周边私烧煤矸石的问题,工作组积极与环保局沟通,在4月份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勘查,并对仍在进行生产的作坊提出停产要求,但收效甚微。我镇工作人员加大了对上丰村煤矸石燃烧点的巡查力度,因我镇无执法权,只能与作坊业主沟通要求其停产,不能强制执行。4月下旬在现场检查时其破碎线已停产,但发现人为利用两台铲车将煤矸石堆场上的煤矸石铲至露天进行燃烧,且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燃烧过程中产生刺激性气味影响环境事实存在,县环保局现场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场立即停止露天燃烧煤矸石的违法行为。5月16日我镇接到村民向县政府信访反映近期该矿区又在复烧煤矸石的案件,我镇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巡查,要求业主停止燃烧煤矸石,业主不予理会。6月29日,我镇已将相关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于7月13日由县环保局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违改字〔2016〕04号)。7月下旬例行巡查发现除兴发矿堆场还有运煤矸石外,各堆场均未再燃烧煤矸石。


平远县石正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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