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举报范仕畅、范仕添、范仕彦三兄弟在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松林村未经审批私建房屋。

民生168 2015-12-12 10:49:40      0 2503
收藏

1、现在梅州市大埔县青溪镇松林村有范仕畅、范仕添、范仕彦三兄弟未经审批私挖土地建造房屋。范仕畅、范仕添、范仕彦外出长达二三十年,在20世纪80年代的青溪水库移民搬迁时,其家已在松林村上门分得一块宅基地,并建起了房屋,至今仍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 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范仕畅、范仕添、范仕彦兄弟在已分得宅基地并建 有房屋的情况下,未经审批,另在松林村下村私挖土地建造房屋,造成山林植被的严重损坏,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3、另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 回土地使用权。即使范仕畅、范仕添、范仕彦主张的该土地曾在二三十年前获得建房审批的事实存在,但该审批并非给范仕畅、范仕添、范仕彦,且该土地长期作为 空地闲置,范仕畅、范仕添、范仕彦亦无权占用该土地建房。
综上,请求国土部门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私挖土地建房的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回填挖开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


如果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请打赏支持一下!


最新回复 (1)
你还未登录!不能查看回复!! 点击登录
游客
2
登录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