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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7-1-5 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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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天秀新苑小区规划图原于2000年审批,当时审批的规划图中规划了E4、E6、E5、E7栋,该小区未实施的E4、E6栋开发商欲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还未进行规划报批。
关于该小区的技术指标计算是按《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进行审查。
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经调查,梅县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3月27日取得梅县新县城宪梓西路天秀新苑E4、E6栋商住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梅府国用(2006)第630、624号。梅县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能提供该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完税证明。
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回复如下:
城管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梅县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经在小区内贴出告示,计划在小区的草坪兴建2栋楼。城管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到开发商负责人,告知其在未完善准建手续前不得进行施工,下一步城管部门会继续跟进此事。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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