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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7-1-5 2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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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二,松源镇金星村人,未署具体联系方式,反映松源镇政府对面的快递公司乱收费的问题。
二、调处情况
1、经查,该信访人反映的镇政府对面的快递公司为松源合家和快递代理服务部,其代理的部分品牌快递在取件时收取每件1元到3元不等的取件费的情况属实。
2、我镇信访部门工作人员曾在2016年10月28日约访过该快递公司的老板,其解释称大部分快递品牌的服务范围是没有到松源的,他的店是众多快递品牌的代理店,从事经营将那些在松源没有直营点的快递运送至松源。据其反映称,部分快递品牌对他的托运是有补贴的,如联昊通、优速、国通等快递,这些快递品牌因为对他有补贴,所以不用收取“托车费”。由于他的店是自负盈亏的,所以对那些没有补贴的快递品牌就要收取每件1元到3元不等的“托车费”,对于一些特别大件且无补贴的快递,还会电话征得收件人同意后再运送至松源。
3、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部分人收费而部分人不用收费的现象。该老板称,由于在员工及企业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题,造成以往确实存在对部分人没有收费的现象,但其称以后将严格管理,统一对无补贴的快递品牌收取每件1元到3元不等的“托车费”,对于一些特别大件且无补贴的快递,将与收件人联系后再视具体情况而定。
4、对于信访人反映的“乱收费”的问题,我镇也已将该问题以公函的形式通报给区物价局,请上级职能部门对该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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