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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涛(兴宁人)当选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

mz168 2017-1-11 22:04:57      0 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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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上午,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及市“两院”主要领导。


陈良贤当选为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通声、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当选为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绿岸当选为秘书长,马灿龙等30人当选为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刘小涛当选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李耿坚、林依民、陈武南、曾湘澜、林广华、林晓湧当选为副市长。施适当选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健当选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小涛简历

刘小涛,男,1970年7月生,广东兴宁人,汉族,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


1988年9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经济专业学习;

1992年7月后,任省劳动局工资处科员;

1995年5月后,任省劳动厅工资福利处主任科员;

2000年6月后,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1997.09-2000.07在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3.03-2003.07在省委党校中青二班学习);

2004年11月后,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处长;

2005年5月后,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2008年8月后,任省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1.03-2012.01在中央党校中青二班学习);

2012年4月后,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3年7月后,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4年4月后,任茂名市委常委、电白区委书记、茂名水东湾新城党工委书记;

2016年4月后,任汕头市委副书记;

2016年5月后,任汕头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十、十一届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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