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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公布!13个市直单位被点名

mz168 2018-4-10 21:56:25      0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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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于2017年12月下旬启动,至2018年2月中旬结束。4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市水务局党组、梅州大堤管理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市林业局党组等1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市委机动巡察组对市档案局(馆)党组进行机动巡察。日前,5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扎实抓好整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巡察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对巡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线索,除按有关工作要求不予公开的外,原则上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现将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开。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部分党员长期失管脱管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推进大数据引领梅州振兴发展工作效率不高;党的建设缺失,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设立机关党委滞后,市直经贸系统行政性公司转制留守办公室党委和市经贸系统改制企业综合留守办公室党支部党员长期失管脱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内控制度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存在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着力防范廉政风险。


二、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2018年1月3日至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和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部分工作未达到上级要求;党建工作薄弱,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发展党员不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土地使用权出让存在廉政风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存在人员超编、干部混编混岗等问题。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把党要管党落到实处;三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财务监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2018年1月2日至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党组织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织政治意识薄弱,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认识不深;未严格执行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机制,所办企业未与单位脱钩,虚大储备土地库存;党的建设存在弱化虚化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二是坚持责任导向,抓好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是落实政企脱钩政策,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四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筑牢制度“铁笼子”。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核心引领作用弱化,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存在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组发文现象;出台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履行程序不规范,执行政策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下属单位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对流动党员疏于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工作人员疏于教育监督管理,个别工作人员发生违纪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向下属单位借调人员较多,借调手续不完善。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抓常抓细抓长;四是加强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五、市水务局党组

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执行有关政策法规不到位;对下级水务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重点中小河流治理任务部分未按期完成,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率偏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执行组织工作制度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个别基层党支部问题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全面,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服务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强化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党员干部党纪、法纪防线;四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五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六、梅州大堤管理处

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梅州大堤管理处党组织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不强,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不到位,对上级部署的个别重要工作重视不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透明,部分工程项目未按期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理论学习不严实,执行组织工作制度不规范,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不够,聘请临聘人员较多、随意性较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工程项目在设计变更、增加投资、资金拨付等方面不规范,竣工验收率低,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较多。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二是抓好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竣工验收率;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干部群众满意度低

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政治引领不突出,政治意识不强,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积极不主动;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大局观念和团结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议事程序不够规范;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干部群众满意度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材料,突击补写党支部会议记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不规范、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班子团结;二是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规范干部选用工作,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四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制度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八、市城乡规划局党组

干部监督管理缺位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城乡规划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政治意识不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对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查摆剖析不深;履行规划工作职责不够到位,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过程中存在疏漏,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存在“重审批、轻服务”现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干部档案管理混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淡薄,干部监督管理缺位,近年来发生多宗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不规范,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机关作风有待改进。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话;三是规范干部选用工作,提升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五是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堵塞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九、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环境保护整治履职不到位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2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组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政治敏感性不强,理论学习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对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认识不深、查摆剖析不够深入;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环保执法力度偏软,一些关乎民生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整治成效不够明显;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讨论决策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不够彻底,机关作风松散;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廉政风险隐患较大。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四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


十、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项目投资和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政治引领不够,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配合巡察工作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统筹力度不够、创新能力不足、工作效率不高,对项目投资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一些项目资金难以发挥作用,部分项目进展迟缓;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管理薄弱,党内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宽松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较为缺乏。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着力强化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发挥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四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十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违规选任干部问题突出

2017年12月3日至2018年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政治引领作用弱化,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措施办法不多、联动不足;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行政执法处罚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薄弱,“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对下属单位缺乏有效监管,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反公务接待规定、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贴问题;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严格,存在违规提拔、“带病提拔”干部问题;安全生产协会未按规定按时脱钩。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党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三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五是加快广东省矿山救援梅州基地建设。


十二、市林业局党组

对国有林场监管不到位

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涉林专项资金和涉林工程建设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下属国有林场监管缺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会风问题突出;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党建基础;三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四是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十三、市档案局(馆)党组

财务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13日,市委机动巡察组对市档案局(馆)党组进行巡察。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领导班子政治意识薄弱,缺乏政治担当,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党建意识薄弱,责任缺失,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整改滞后;廉政风险意识不强,财务和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隐患。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加强风险防控;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干部人事管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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