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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府房产证和房屋维修基金问题

民生168 2018-5-24 14:30:29      0 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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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3月购买由梅州市超群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的状元府一套房,并交了首付并做好银行按揭,同时由开发商收取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并代缴代办证。截止到今日,已经逾期,请问上述问题是否归住建局管理?如果是,住建局能否为群众监督并督促开发商处理上述问题!还有梅州是否可以不用房屋综合验收证明,就可以正式交房?相关法律依据我们可以从何渠道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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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8-5-24 14:30:3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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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据了解,状元府开发商梅州市超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股东内部纠纷问题,已上诉至法院。该案件已于2018年3月28日开庭重审,至今尚未判决、裁定,目前超群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仍被冻结。超群公司表示并未有意拖延办理住宅维修基金的相关手续,目前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待法院判决和银行解封后,争取年底前缴清所有住宅维修基金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关于状元府房屋综合验收证明的问题,请径直向梅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咨询(联系电话:219698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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