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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一男子酒后滋事,还辱骂、推搡民警,被刑事拘留!

mz168 2018-7-12 21:47:44      0 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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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醉酒后骚扰她人,与她人发生口角纠纷,待公安民警出警后,又辱骂民警,并不听民警劝告多次暴力推搡民警,妨害民警执法,最终将自己送进看守所,为自己鲁莽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近日,梅县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酒后滋事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陈某良(男,44岁,兴宁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30日凌晨4时许,陈某良在梅县区西桥沿江半岛某烧烤店喝酒时,发现与自己熟识的隔壁饭店老板娘准备骑摩托车外出买东西,就上前用双手搭在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女客人孙某双肩上,并顺势抚摸至孙某的腹部,两人因此发生口角争吵。应陈某良的邀请前来喝酒的谢某到现场后,也加入争吵,并与孙某发生冲突。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宝华派出所民警接到烧烤店老板黄某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制止孙某、陈某良、谢某等人不要继续争执吵闹,陈某良不但不听民警劝止并多次推搡处警民警,期间谢某更欲当着民警用塑料椅子殴打孙某。陈某见民警制止谢某后又再次上前推搡民警,被再次警告后,仍继续多次推搡民警。随后,民警合力将陈某良制服并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审,陈某良如实交代了酒后因骚扰她人与人发生口角冲突后,暴力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

目前,陈某良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梅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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