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生168
2018-7-27 15:32:12
0
-
1 楼
一、我局一直以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各行业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工作。 二、明某某园小区是五华县凯兴源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1月动工,2014年6月竣工,2014年9月取得预售许可证。截止2018年5月31日,该公司共开具50套房的销售发票,并已缴清该50套房的税费,我局已出具50份完税证明。 三、收到群众关于明某某园涉税问题的反映后,我局迅速到房管部门了解情况,到凯兴源实业公司实地调查该项目的销售情况,并于2018年6月19日约谈询问该公司法人有关申报纳税和代收业主税款等情况。我局城区税务分局于7月2日向该公司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7月20日前依法如实申报缴纳明某某园项目的相关税费。 四、我局将在该公司履行纳税义务后,第一时间通知信访人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五华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