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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8-8-25 15: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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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兴忻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唐某某先生: 贵公司反映“梅州市、县级电视台涉嫌发布违法商业广告,误导群众”的第十二次举报投诉件收悉,业务科室已将反映的内容转相关部门和相关电视台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电视台完善广告播出的审查、审核机制。感谢你为净化我市荧幕作出辛劳,有利于维护我市群众合法权益。 我市各个职能部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广告,工商部门作为政府的主管广告业务的行政机关,从未放松监管。定期召集电视台负责人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领会上级精神,定期通报工商总局对各地电视台播放的广告情况。一经发现违规广告播出,会及时采取制止、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市媒体广告发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投诉,投诉电话:12318、12315。 以上的回复,不知你是否满意。 梅州市文广新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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