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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通告

mz168 2021-6-12 8:04:48      0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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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 医疗安全和您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 和要求,请您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请预约就诊。所有人员进入医院须服从医院的安排通 过预检分诊,佩戴口罩(请勿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自觉保持 1 米距离,扫描医院“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调查, 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调查问卷》。


二、经预检分诊后,粤康码为绿码人员可在普通门诊就诊。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发热患者(体温≥37.3℃)或有新冠 相关临床症状者(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 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21 天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请在发热门诊就诊,普通门诊不予接诊。在发热门诊就诊者,必须接受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离开医院。


三、患者住院前,须配合做好“三必查一询问”,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填写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进入进入病区。住院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未取得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患者,医疗机构不 得收入普通病房。


四、患者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非必要不探视”。确因病情需要陪护或探视的,需主诊医生开具探视或陪护医嘱、 科室开具探视或陪护证明等,陪护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核酸检测 阴性报告,持陪护证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不可随意摘下和丢弃 口罩,不得随意离开病区,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 


五、发热患者、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不得在村卫生站、 个体诊所和门诊部等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就 诊。

本通告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实施,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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