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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李某被骗11.69万元

mz168 2023-7-23 18:54:30      0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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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公安 反诈提示

反诈日报


7月22日16时至7月23日16时,我市共接报涉电诈警情1宗,案件类型为“刷单返利类”诈骗,损失金额11.69万元。案例如下:

事主李某(女,33岁,罗浮镇人,初中文化,待业)于7月22日在家中添加陌生网友微信进行刷单,对方以无需付款即可刷单返利为幌引导李某扫描支付宝二维码,李某扫码后发现已自动免密支付1274元,事主李某为挽回损失找对方要求解决,又被对方引导转账到三个公司账户,最终共损失116924元后发觉被骗并报警。


警方提醒:

1.刷单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法规、淘宝等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请通过正规渠道寻找兼职,确保得到合法薪酬。

2.不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不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不安装陌生人发来的不明软件,不在陌生人发来的交易平台上填写个人信息或进行充值、转账等操作。

3.请勿将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告诉他人,请勿远程提供验证码和配合他人进行人脸验证。

4.一旦发现被骗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处理。


兴宁市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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