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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168
2015-9-30 1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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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尊敬的网民:
你好,来信收悉。
关于你反映“无良领导高价出租老旧单位房”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组成调查组,于2015年4月21日到县卫监所、疾控中心展开了调查了解、核实。调查组认为,五华县卫监所、疾控中心为规范和加强公有住房的管理,班子多次研究讨论,并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单位干部职工和住户的意见后,于2014年12月重新制订了《公有住房管理制度》,凡需要公有住房的干部职工先书面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未婚的干部职工安排1间14平方米,已婚未育的安排2间28平方米,已婚生育的安排3间42平方米。房租按照每月3.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超过规定部分租金按照每月10.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住户与单位签订了《公有住房租赁协议》,由单位后勤办统一管理;每月按规定缴纳的租金从工资表中扣除,由计财办负责收取、开具收据,统一保管,没有出现“装进私人腰包或随意挥霍”的现象。
来信人如有疑问,可到单位计财办或所长办公室咨询或查阅相关资料。
五华县卫生监督所
五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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