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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房屋漏水反应迟迟未进行修补

民生168 2016-5-22 10:26:48      0 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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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相关管部门的领导,关于金色华府住房质量及漏水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一直存在漏水问题。
今年一月底向宜华物业处反应漏水情况,也进过多次电话崔促,至今一拖再一拖都未进行修补,总是有原因。但就是有原因也好三四个月下来也应该解决了,可至今 都还未有一点消息,因房屋漏水现根本住不了。本人向相关部门求助寻找以下问题解决方法:一、房屋漏水严重属质量问题,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二、房屋漏水现 在保修期内,对方不及时进行修补,再拖就过保修期了,该怎么解决;三、即便修好后,过了保修期都还会出现漏水现象,该如何处理这个后遗问题;谢谢!
希望能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助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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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1)
民生168 2016-5-22 10:26:5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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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当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二、你所购买房屋是商品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质保期内拖延下来没有解决的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有义务帮助业主联系开发商维修。
三、超过了保修期出现的渗水现象,住宅共用部位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可以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个人部分原则由个人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金色华府工程一期竣工验收时间:2012年9月12日(其中A7栋为2015年6月12日);三期竣工验收时间:2014年5月26日;二期尚未进行竣工验收。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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