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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原华侨中学工程欠款的问题

民生168 2016-5-29 16:15:40      0 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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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梅州市教育局局长:
    你好!我于2007年至2008年间在梅州兴宁市华侨中学做了如下工程:1、改建了陈日章教学楼,工程结算总款789618.58元,已付来款 290000元。2、生物园挡土墙工程结算总款80692.91元,没有付款。3、王才科学馆加建第五层工程款270000元,已付200000元。三项 总款1140311.49元,仅付了490000元,只有42%。工程结算款和所欠工程款650291.49元都经兴宁市教育局和财政局财政性资金投资工 程结算评审审查确定。
   在施工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保质保量依时完成任务,得到学校领导和施工管理的赞扬,现工程结算近10年,兴宁市教育局一 直以上级未拨款为由拖欠工程款,我经常被借款人上门催债,逼得我有家不难回,向民间借贷多年产生利息高达30多万元,造成本人经济压力大,到了难以承受的 地步。我多次向各级上访反映,兴宁市教育局一直以上级未拨款为由拖欠工程款,都以种种原因不协商解决,每次上访的答复:“都是我们将会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 重视支持,对市委市政府财政拨付的专项高中债务资金,按债务比例逐年偿还。”但是2011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给过一分钱,债务偿还成了一句空话和笑话,是 骗老百姓的。
    2016年3月20日我到梅州市政府反映,说明了我的教育欠款与其他学校的教育欠款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其他学校的教育欠款是学校还存在,而我的教 育欠款,学校(原华侨中学)校址于2015年初拍卖进行房地产开发了,校舍已全部拆除,拍卖所得已纳入兴宁市财政收入,但我的欠款照样分文未付。我支持兴 宁市的南部新城建设,但是我垫钱所建的校舍拍卖了,现只拿到42%的工程款,让我债台高筑。你说,卖了不给钱,合理吗?
    今天,我想到了我的问题局长大人你一定会为我小老百姓主持公道了,我相信习总领导下的政府肯定总替老百姓着想的。


           求助人:兴宁市兴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承建人 刘岳荣
                                    联系电话:13509099138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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